图为:灵前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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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礼俗,自古及今,变异较大。清末到民国初年,凡官宦、富户人家,行三献礼,举、贡生员为点主官,谓“葬之以礼”。还有延请僧道念经、超度、出丧送殡。贫穷者只要有棺木成殓,“入土为安”就行了。新中国成立以前,木棺土葬为凤翔县民间数千年相传习俗。
人在临死前,先沐浴,穿戴整齐,“宴驾”(对人死去时一刹那的尊称)之后,“寝丧”于卧室正中。在外就医重病者,未“宴驾”之先,移人于家,以免“死不进门”。
人死,先给亲戚报丧,女婿、外甥、儿女、姊妹要在第二天送褥子,第三天“入殓”。坟茔地请“风水先生”选定,择定安葬日期并列书“七单”“百期”祭祀时间。安葬前一天为“开吊”日,亲友邻居前来吊唁,主人设宴席相待,除女婿外甥等至亲厚友外,其他人回家。翌日晨出殡。
下葬后,乡俚填土成丘。葬后三日为“服三”。下午,男孝子把“哭丧棍”插入坟丘。七个“七期”中三七、五七、尽七和百日,儿女、亲戚都要前去祭祀,以后就是头周年、二周年、三周年为除服,“守孝三载”,“麻衣脱尽换喜服,血泪收藏展芙蓉”,即带孝者恢复正常生活。
富裕或官宦人家“开吊”天还有吹鼓手、礼宾,行祭点主,还有请吹鼓手唱江湖秦腔戏的。墓有石箍墓、砖箍墓。埋葬时有“龙杠”,龙首龙尾,八抬或十六抬,孝子前边用白布“执绋”。下葬前,有祭天、祭地、祭土神等礼仪。亲友祭物一般是馒头、纸钱等,女婿、外甥还有铭旌。如有鼓手、礼宾,那就更为讲究,女婿、外甥还有猪头、鸡、鱼“三牲”祭品。其他至亲有金山、银山、童男、童女、纸亭、纸马、纸车等,还有白面油煎成馓子形式的“饭”,上插彩花、松柏枝,还有豆面颜料制的福禄寿喜和八仙的造型像,叫“捏生”。鼓手、孝男迎“祭”入灵柩前,十分讲究。
县境东乡一带,出殡前不待客,在埋人之后才备酒席待亲戚邻里。1949年以后,丧葬礼俗不断改革,逐步用追悼会代替吊孝,用遗像代替木主牌位,用花圈代替焚香摆供,用戴黑纱、白花代替披麻戴孝,丧葬仪礼简便。在党员干部中,提倡火葬。近年来,农村仍有旧俗殡葬者。
参见《凤翔县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非遗图典》第69—70页
凤翔县文化旅游局、凤翔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编
2009年4月
《凤翔县志》第896页
陕西省凤翔县志编纂委员会编
陕西人民出版社
199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