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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县城内东南隅,有高约五、六米,为一坟丘。汉晋之后,历代相陈,每在此建石立碑,栽松植柏,岁时祭祀,逐步形成一座完整的陵园。清至民国时期,其墓占地10市亩(约合67亩),民国末,陵园土地被附近农户耕种。
1956年,陕西省人民委员会将其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2年,被耕种的土地被政府收回,其墓四周得以筑墙、重建陵园,现有面积5400平方米。现存有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陕西巡抚毕沅所书“秦穆公墓”碑,民国时凤翔县长毛炳文所立之碑,陕西省人民委员会、凤翔县人民政府所立石碑四通。
20世纪70年代,雍城考古队在秦穆公墓冢及其周围进行钻探,发现为夯土,初步考证为一高台建筑。
参见《凤翔县志》第815页
陕西省凤翔县志编纂委员会
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
1991年12月第1次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