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春,凤翔县剧团在剧院演出《劈山救母》,在出写戏牌时剧团总务人员为了招待观众,有意将当时本团独有的发电机与新制的布景设备写在主演前边,结果观众看到的戏牌就成了:
今晚电打布景王英兰主演劈山救母(戏牌上一般不用标点)
那时,县城还没有通电,而剧团演出时已有了电灯照及硬片布景。加之王英兰为当凤翔戏剧舞台上众目所瞩的旦角新秀,在实际演出中,她也确曾创造过用干电池控制在手,通过暗藏的导线致使头面雕饰闪闪发光(实为手电灯泡发光)的特技。戏牌中的广告语言与人们推崇王英兰技艺的心理相契合,于是有顺口溜说: “电打布景王英兰,一看一千五百元"(等于当时的新人民币1角5分)。
参见《凤翔文史资料选辑》第9辑第163—164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陕西省凤翔县委员会文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