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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刘卓仁)烈士小传

刘树人  李仲林
      刘明(1919—1946),辽宁法库人,曾任东北竞存小学教师。1937年3月,被国民党逮捕,关押月余。1938年8月,在国民党第24集团军(孙蔚如部)任少校教官,做中共党的统战工作,这时改名刘卓仁。1942年春调去延安。1945年回东北,先后任中共法库县委组织部长,法库县公安局长等职。1946年5月13日,下农村工作。返回途中,在五台村同国民党遭遇,因寡不敌众被捕。在敌人强行拷问面前,他坚贞不屈,义正辞严。在他慷慨就义的时候,还领着一同遇难的通信员党先同志。他振臂高呼:“共产党万岁!”当敌人被我军击退,整理遗体时发现,他的右臂还在高高地举着。1947年2月,在辽宁省举行追悼会,陶铸政委代表东北军区政治部宣布,追认刘卓仁为模范共产党员。东北人民政府、东北军区政治部批准刘卓仁为革命烈士。哈尔滨烈士纪念馆展出了他的生平事迹。法库县人民为烈士树立了墓碑镌刻碑文,以永久缅怀烈士的精神。
 
 
参见《凤翔文史资料选辑》第10辑《竞存学校史料专辑》第132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陕西省凤翔县委员会文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
1991年09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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