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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商务会概述

凤翔县商务会(以下简称商会)是民国二年(1913)成立的。 

辛亥革命后,举国革故鼎新,陕西省于民国元年(1912)在省会设立省商会,翌年,命令首要县分次第成立商会,组织商民举办开业登记;接受商号歇业,调销注船;调处东夥纠纷;平息商号之间的诉讼;处理不履行合同;承担地方政府为商民所摊派之各种款项;按行业、资本评议合理负担;协助地方政府办理各种临时之支应。

凤翔为蜀、陇孔道,军事要冲之地,交通便利,商业辐辏,成立商会,势所当然。省方遂特派清末候补官员吕根敬(江苏武进入,其父于清季曾担任过凤翔县知县,吕根敬在凤翔上层社会亦有极好的人事关系)来县督饬,坐镇指导,经过会议磋商,将封建社会沿袭下来的各行业行头的职责取消,成立了包括各行业在内的共同组织商会,商会为委员制,委员在各行业内遴选素孚众望的人士推选之,会长由委员中推选产生。当时凤翔首任商会会长公推傅益(字玉章)担任。傅益为凤翔首富席家开设之长春益商号总经理,其人正直端方、信誉卓著,故得当选。

商会自成立后,正值民国肇造,地方财务紊乱,政务纷繁,商套为地方分担派粮、派款,在各方面都作出了贡献。傅益会长,于公(地方)于私(商界)两无嫌猜。他一直干了十余年,到民国十三年(1924)才病殁于商会任所。

民国三十二年(1943),商会有委员13人(百货业3人、药业2人、粟行1人,清酒行3人,过载行3人,山货药材店1人,盐行1人)。手工业中如:银楼、木器铺等和本钱小的小行道不产生委员。会内组织有会长1人,副会长1人、秘书1人;总务2人,会计、出纳、收发员各1人。会长及委员均为无给制,其余职员均为专职有给制。商会内的伙食与会内杂用不做预算,实报实销,支多少报多少,来客伙食一并在内,每日伙食费用随心所欲不问贵贱。商会会费支出庞大,各商户从无闲言。

商会自创始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历任会长有傅益、芦杰、曹孟周、孟雄臣、邢铭初(两任)张朗轩、康荩臣、鲜起科、冯纪棠、鲁濂泉、贾宗谊等。工作人员有:秘书周凤岗,会计冯杰丞、周俊,出纳刘春浦,收发刘清泉等。

贾宗谊自民国三十一年(1942)担任商会会长之后,因以前商会委员没有任期,改为委员任期三年,连选连任,会长亦同。

民国以前,凤翔城内各庙宇有田地、房产的为数不少,民国初年凤翔战乱频仍,较大庙宇内之僧、道或死或逃,致使田产、房产无人管理,后经商会整理,除道背后金佛寺有土地30余亩交凤翔佛教会会员耕种,课租做盂蓝会会费开支外,其他如药王洞(今剧院址)两侧街房、大成观(剧团址)两侧街房、景福宫(今县委址)两侧街房、道台衙门(今粮站址)两侧街房、马神庙(今经委、原商会会址)两侧街房、大什字三皇庙(今服务楼址)两侧街房等,均经商会修葺,收为会产,出租收费。又有城墙以外、环城路以里的所谓濠粮地若干亩,水旱各半,亦由商会修理、出租给城内外农户耕种,每年水地每亩收租四市斗(约60斤),旱地收租每亩二市斗(30斤),金年共收租七八十石小麦。商会原有石碑一座,将商会所有财产罗列分明,今已失存。



参见《凤翔文史资料选辑》第6辑第79—82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陕西省凤翔县委员会文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
1987年12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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