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首页  >  凤翔区  >  史料  >  其他

国民党县党支部

民国十八年(1929)春,中国国民党始在本县建立机构。称中国国民党凤翔县党务指导委员会。首任指导员杨荫川(又名杨珊,中共地下党员)。因中共地下党在其内部的活动被国民党县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朱元佐发现、向省党部告密。12月,国民党陕西省党部下令撤销县党务指导委员会,改名凤翔县国民党员登记处。民国二十年(1931)奉省党部指示,又变登记处为凤翔县党务指导委员会。民国二十四年(1935)改为国民党凤翔县县党部,直至1949年7月凤翔解放。

县党务指导委员会有党务指导员1人,委员5至7人。下设秘书、干事、录事等5人。改为县党部后,下设执行、监察两个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委员5人,委员中设正副书记长各1人。监察委员会委员3人,委员中设主任委员1人,任务是监督执行委员会人员。执行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有秘书股、组训股、宣教股。秘书股配秘书1人、干事2人、录事1人;组训、宣教股各配备股长1人、干事3人。以上人员工资由省党部支付。民国三十六年(1947)增设两名党务指导员,实为进行防共、反共的特务工作。

基层组织

区党部:民国三十一年(1942)凤翔县有8个区党部。第一至第四区党部分布县城各机关单位和学校。第五至第八区党部分布19个乡、镇公所。民国三十五年(1946),在县城和农村大力发展组织。民国三十六年(1947)区党部增至23个。全县19个乡、镇公所都建有区党部。区党部设书记1人,委员2人,乡长担任书记,副乡长、乡队附或户籍主任、乡镇民代表担任委员。

区分部:民国三十一年(1942),区分部40个(包括3个直属区分部)。其中21个分布在县城机关单位和学校,其余分布在19个乡、镇公所。

民国三十六年(1947),区分部增加到140个。其中20个分布在县城机关、学校,120个分布在农村,全县120个保公所都有区分部。区分部设书记1人,委员2人。保长担任书记,保书记或保队副、乡户籍干事担任委员。除县城机关、学校外,农村绝大部分皆有名无实。


参见《凤翔县志》第181—182页
陕西省凤翔县志编纂委员会
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
1991年12月第1次印刷

版权所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陕西省分中心    建设维护:陕西师范大学陕西文化资源开发协同创新中心
建库说明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您是到访的第 位访客! 技术维护:动力无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