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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十八年年馑”及赈济概况

韩佑民
 
      1928年至1932年(民国十七年至二十一年),是乾县历史上有名的连续五年的天灾时期。这次灾害先以旱灾引起饥馑,后以瘟疫流行加剧,前后持续时间长达五年,灾情极其严重,故民间特称这次灾害为“十八年年馑”。这段年馑系由陕甘两省大旱引起,受旱地区较广,灾情严重,震动了国内外,至今仍是史学家调查研究的课题。笔者当年曾在乾县赈务委员会工作五年,今已垂垂老矣,愿将昔时所知,记叙成文,以供历史研究者参考。
      乾县地处高原沟壑地区,土地干旱贫瘠。在解放以前根本没有农田水利设施,农业生产全靠天雨,常常三年两旱,十年九灾。广大农民,长年挨饥受饿,有的只好当佣工、卖田产,借高利贷粮款,勉强维持生计。在此贫困生活之下,民国十七年(1928)夏收以后,至民国十八年,除正月初下了一场成灾的窖雪外,当年四季全无天雨。大地干旱,坚如砖石,形似龟裂。庄稼无法下种,粮食颗粒无收,真是赤地千里。广大农村千万饥民嗷嗷待哺,哀鸿遍野。
      当时的国民党政府,对于这种严重的灾情,不去设法抢救,反而不顾人民死活,由省到县政府,将数年的田赋税,作一次累计征收,还美其名曰“指粮借款”。并摊派军粮及苛捐杂税。
      同时,巨富豪绅、投机商人,囤积居奇,乘机获利。每斗小麦,竟提价高至八个银元出售。每亩平川好地,在灾民的恳求救声中,仅付给一至三个银元。
      连续的旱灾,使灾民愈多。加之大商地富齐向灾民讨收高利贷粮款,同时又将雇用的长工、短工,全都解雇或减免年工身钱,更使灾情日益严重。灾情的扩大发展,在全县出现了各式各样的灾象,有的真是令人心酸、惨不忍睹。
      缺粮灾民为了买粮糊口,首先是变卖田地、房屋和各种家具。许多完好的大小家具,均作烧柴出售。北山区的彬县、长武、永寿等县,囤粮稍多,在通向北山区的大路上,畜拉人推的大小车辆夜以继日地装运着成千上万的衣服、各式家具、用品,全部换成少许代价昂贵的粮食,仅供灾民短时的糊口。灾区已十室九空,广大灾民,面前只有两条出路,外逃和乞讨。外逃灾民,一般系壮年灾民。逃荒求生的人数,当时约七万余人。逃荒的路线,大多数向北方山区逃去,有的远至河西走廊、新疆等地。民国十八年正月初,一次大风雪,雪积地面二尺以上,人称“窖雪”。这时,大批向北山区夜以继日逃荒的灾民在山沟窖雪的路途上,冻饿交加,摔残或死亡者,当时估计有五千人左右。全县除北逃的七万余人外,约有三千灾民,奔往南山(即秦岭)背粮。此一肯粮,深入南山,旅途极其艰苦,灾民受饥寒交迫而死亡者众多。南山秦岭的地势,全是高山峻岭,悬崖深涧。有的地方,行人必须弯腰弓身才能通过。如眉县秦岭上的小骆驼项沟,一下一上三十多里,行道的坡度多在五十至七十度以上,加之积雪深过人膝,背粮灾民在窖雪和冰坡上挣扎行进,实为艰难,所以滑跌失脚滚沟摔残或死亡者为数不少。仅据十八年(1929)十一月统计,乾县原有169498的人,截止十一月二十三日,死亡30494人,出逃27893人,灾民100322入。此仅第一年的数字,但已十分严重,令人怵目惊心的了。
      外逃的灾民,到了外乡异地,全过着食宿无着的乞讨生活。不少的灾民之妻只好重婚嫁人,多数少年女儿被迫出卖。多数重婚妇女因男方是病残或年龄过大,长期过着孤寡生活。灾民外逃各地,距今五十余年,不少人仍和老家保持亲戚关系,则是历史的见证。
      留乡的灾民多系老弱病残。他们大都在城镇街巷颠沛流离,沿门乞讨。到了夜晚,宿在庙台或房檐之下。在县城和乡镇市面上,时有追赶攫食饥民,喊声惊众的可怜情景。在县城南北什字卖饭之处,常见灾民以槐树叶泡米汤食之。县城正街,每到半夜之时,众多的灾民饿肚呼喊,哀号之声,响彻全街,令人怵然。
      县城北大街,当时成为卖树叶和蔓箐的市场。出售者全属北乡丘陵阴坡洼地的人。此处食品市场上,常聚集着几百人,经常因为抢购不能到手发生口角。北街的大车店内,当时变成买卖妇女、男女婚配的场所。常以两三个银元或几斤锅饼,立刻成为六礼告成、年龄并不相称的夫妻。那些贩卖妇女的坏人,当然也在此大肆活动,以致许多妇女被出卖至远乡异地。生离此别之苦,于此可见。更有苦甚者,有的饥民妇女,无法觅食,只好夜晚自带铺物,在小巷僻处卖身活命。县城大街小巷,常见身体瘦至骨架,脸容好似木刻的饥民,举步颠跛艰难。或右攫食饥民,被失食人追赶跌倒的惨象,时有所见。诸如此类的倒地饥民,一般的立刻死亡。有的饥民虽倒还未气绝,如遇他人怜悯喂馍,只见馍在口边抹擦,一点也不能进口,待不到半个小时即气绝身亡。不能吃进口的馍,还在死者的手中紧紧地握着。尤其悲伤的是,不少灾民迫于饥饿,常于夜晚无人之时,将亲生婴孩偷偷放弃于什字路口或富家商店门口。弃婴号哭于路,时常可见。饿死的饥民,每天都有,以民国十八年所见,县城内每天都有二十名左右的饥民死亡,真是饿殍载道。其中尤以妇女及女童最多。在炎热的季节,有的尸体没有及时掩埋,七窍之处,蝇蛆蠕动,惨不忍睹。
      在农村,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地方,灾荒是严重的,十七年和十八年大旱,除北乡部分阴坡地有少量收成外,其余全无收成。因此,农民储粮不多久便告罄尽。多数村堡,人迹罕见,户无炊烟,尤其是西南乡,灾情更为严重。全县缺粮的饥民,约有百分之七十外逃或饿死。如西乡的白家庄,东乡的安家寺、小青仁村及乳台村,每村原有二十至三十户人家,灾荒期间,每村仅剩人口不全的五至八户,且多系妇老。
      留守在家的极少数老幼灾民,全靠乞讨和变卖零星物品渡生吊命。一天到晚只能喝到面水混合的一次稀汤。夜间,还不断发生抢吃抢物事件。有些人家的醋缸、水盆都被抢走。如东乡上旦西村李德厚之母,家里只有几斤糜面,每天饭后都要拿到村外场房柴禾内掩藏。留守在家的灾民,大都过着吃吃糠烟草喝汤吊命的日子,每天到野外寻找野菜野草,几乎能吃的野草和根,皆挖掘净尽。
      灾荒期间,农村的牛马牲口都变卖换粮。成群的牲口被卖到外省外地,流往山西的马驴骡最多,耕牛多数被卖往彬、长、永和甘肃省等地。灾民所留的少量牲口和鸡犬则被宰杀充饥。因而大多数农村都有宰杀屠场。
      大旱年馑遭至民国十九年。全县境域已成灾荒重区,十村十荒,十室九空。正如当时的乾县赈务委员会领导人赵时安先生在《请赈呼吁》电文中亲笔写的;“牛马绝迹,鸡犬无闻,日无蓄鸡之米,夜无鼠盗之粮。”当时的县长杨韶也写了一首感叹诗:“此地经年旱,食粮珠玉同。夏龙云出牰,炎日贯长空。赈恤财维竭,催科计已穷。居官无奈甚,憔悴感牢笼。”
      尽管灾情如此严重,但当时的反动政府仍旧摊派军粮、苛捐杂税、地方保甲费等等。保警和衙役在农村追逼催款,鞭打绳拴,刻不容缓。广大农民忍无可忍,才自发地集结起来,向县政府交农多次。当时的县政府对灾民的交农运动很怕,勉强回答了农民的请愿。县政府并给交农群众今年老的一些妇女每人发了半斤锅饼。但是,此后对上述催逼的各项粮款不但没有减免,更使衙役加紧催逼。这样又激起了农民起来交农,其中老年妇女占多数。交农群众直奔县政府,当着县长的面说理无效,激起了群众以拐杖指打伪县长,而伪县长竟亲自夺去妇人的拐杖,连连抽打几个妇女,还呼警察捕拿出头叫骂的几个妇女,并当场喝令衙役用于板重责几个妇女。从此,农民在形式上停止了交农。但下乡催粮款的警役,屡遭各地农民殴打。尤其是距城较远的如姜村、梁衬、大王镇和关头、阳峪、临平、薛禄镇等地为甚。北乡聚集的饥民,到处纷纷抢食。对此有人视为土匪,实际上大多是饥饿中反对反动政府的灾民。当时来乾县放赈的宁被白衣大士寺主持安心头陀即出示布告说道:人言是土匪,我说是好汉云云。与此间时,广大灾民向反动政府不断投递匿名的反抗信,县政府内,多次出现了张贴的反对政府的标语和传单。反动腐败的县政府惧怕农民起来劲杀他们,竟谎报乾县属于严重匪区,而对全县的灾情很少上报。当时的县长竟恶言:“敢云乾县尽土匪,绅士全无—好人。”他们认为交农的灾民便是土匪。至于绅士,当然许多不是好人。但他们所指并非那些作恶多端的土豪劣绅,而是那些站在乾县地方立场上为民请命,想为群众办点好事而对县政府救灾不力提过意见的正方士绅。他们以为标语传单可能是这些士绅主使的。乾县在五年灾期中.先后更换了五任县长,即杨韶、汪之炊、郗慎基、邓守夷、侯克敬五人。这些县长无一真正关心人民疾苦的。每个从上任到卸任之日,均末去认真调查过灾情或访问过灾民。仅杨韶作过一些有益于乾县的事,如以工代赈修建公园、澡堂等。杨韶系福建闽候人,颇有学问,写得一手好字。他有他的一些主张,尤其是禁烟。他带领灾童,上衔宣传,大声喊唱:“天早不下雨,人人都要叫疾苦。吸旱烟,气死老天。”随即在街上生硬地夺收行人旱烟锅,转给灾民换食。遇到卖食品的摊担碍路者,即呼灾民齐手抢拿,以致有的灾民在抢食中,被刚出锅的铲糕或带汤的热食将手烧烂。
      在灾荒越来越严重和全县灾民群众蜂拥而起反对县府的情况下,县府官老爷们为了保官保命,除暗具“匪情严重”上报调兵镇压外,又为了笼络人心,提出自救灾荒。初先设立了乾县救济院。由黄通理、黄元之、苗耀东为先后正副院长。干事有彭子舟、壬子封,该院收养了县城流离失所的男女老幼灾民百余名,全县大量的灾民仍无办法。待时不久,为了统一考虑全县救灾事业,成立了乾县救灾委员会,又组设了以修建县府和其它机关单位的工赈委员会。
      上述两会的委员人数很多,全系由县府硬性送聘无给职的任用。多数委员的身份是财主富户及大商家。对慈善团体或个人以及公正士绅、有关机关单位负责人的委员席位则比较少。但赈济事业的权力,完全握在县府和救灾组织领导人以及慈善家手中。筹集赈款和粮食的办法,全由地方富户和大商户募捐出资认股。每股钱数为五十元。认股人认股都是由主动认数和劝捐、摊派相结合而进行的。单位及个人的捐资和认的股数是无限制的。如县城内有名的财主商号名为敬恒泰的吴愚若,被聘任为救灾委员会委员,他一次就认了一百股。还有地方各种罚款亦作工赈款用。
      工赈委员会的领导人是王梦臣和上紫光。每天做工的灾民,都是男性中的壮年,约有五六百名。每人每天只发二角钱,仅能买到一斤锅饼。他们修建了中山公园及政府机关等。
      在以工代赈半年之后,赈款断竭,而乞求做工的灾民竟增至千余人。彼时陕西省政府,才始成立了陕西省赈务委员会。领导人职名主席,名叫康寄遥。对乾县原先设有的救灾委员金,易名为乾县服务委员分会。救灾委员会原领导人高逸民仍任赈务委虽会领导人。不久后改选赵时安为领导人。
      当时全县的灾情日益严重。灾民日夜啼饥号寒,坐以待毙。县上无法,又提出筹粮分区设立施粥饭场。并先后设立灾民收容所和义生善堂两处。
      赈粮的筹集,系从全县城乡镇所有的粮食交易中,扣取粮食买卖双方的每斗中的一个合子的粮食,即百分之十的粮食。该项合子的扣取,统由经营粮食商店代办,县赈务委员会按旬派员向粮食商店查赈计收。有时采取招商投标承包办法。当时乾县粮市盛旺,粮源全由彬、长等县特别是甘肃贩运而来。同时还向富户派捐粮食。
      在县赈务委员会的统一规划下,经县和有关会议的通过,在县东街设立施粥场(群众俗称“散舍饭”),负责人有杨正固、王乐天、上官海、郑全德、王光亭等。在东乡王乐镇设施粥场,负责有人有田培停等人。在南乡梁村镇设施粥场,负责人有胡虎臣、郭自固。在西乡临乎铰设施粥场,负责人有吴务臣、高敷文等。北乡地多人稀,稍有积粮,并有阴坡地还能得到少量收成,故未设立施粥场。但赈款的救济,北乡灾民仍和全县一样,能得到同样的恩惠。另外,在县城西街城惶庙又设立灾民收容所。所长先后为徐宝琛、唐署轩,工作人员还有刘仁甫、张彦平、文英伯、刘致祥等。收容所的灾民约有三百名,灾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灾民常住所内,一日两饭;一部分灾民住宿在所外,每日吃饭一次,形同施粥场。县城柴市巷东头还设有义生善堂,也是收容难民和灾童的,灾民约右百名左右。负责人是梁成甫、胡虎臣,干事有梁锡周、黄子中。
      上述收容所和义生善堂,灾民的食宿是长期集中固定的,日吃两餐。至于县城及各乡镇粥场的散饭,都有分划的固定散饭地区村堡和吃饭灾民人数。灾民在场领饭时,都持有通过调查后付始的饭票。在每天上午以前只散饭一次。
      散饭量的多少,全按饭票上记载的男女大小人口多少而付给。饭量的付法,以木勺按口计量付之。大口三勺,小口两勺。饭的成份全是小米粥饭,或是以小麦面与杂粮面做成稀饭的。领饭的灾民多数将饭提回,搭配野草树叶及其他代食品全家分食。领饭灾民场十多里或二十余里的为数不少。领饭人在归途中,常有边走边吞食的,或遇到饥民抢食。也有饿体乏力的老人和儿童,归途踉跄跌跤,摔破饭罐而倒了稀饭的。此时饥民只有坐地痛苦伸手从地面掬食,甚至身胸贴地口吸舌舔。凄惨景象,是今天生活在幸福生活中的青少年们想象不出的。
      在民国十九年底,乾县赈务委员会奉令改组。当时选出新的委员是:赵时安、高逸民、县政府的任承审、李定志、李茂斋、雷绍轩等七人。尚有一人记不起姓名。并推选起赵时安、高选民为该会常务委员。该会设有总务、筹赈、调查、放赈四个股。由委员会选定赵时安兼任总务股主任,高逸民兼任筹赈股主任。其他调查、放赈两股主任,由该会自行指派王乐天和上紫光担任。赈务会的工作人员,有王祟宣、王子春、唐子明、郭阜亭、师存仁、李阳亭、范宣哲、税寿轩,王元春、殷克让、周某人、韩佑民、师肯堂、查多娃、赵八老汉、赵滋材等十六人。上述人员包括在职和退职在内。在两个月之后,高逸民被免职,从此赵时安成为该会唯一的领导人。赈务会虽有四股之分,但在实际工作进行中,是全体成员共同合作的。如在实地调查工作上,就是一齐动手的,并未分股。
      在连续的灾年期,民国十九年以前,筹集粮款是靠地方募捐认股,以及抽收粮食交易合子。赈济灾民的形式和兴办以工代赈、设立施粥场、设立救济院、收容所、义生善堂救济灾民。民国二十年以后,灾情继续发展,正像俗语所说的:“不怕年馑头,单怕年馑尾。”二十一年和二十二年,不仅旱象继续,还发生了可怕的霍乱瘟疫流行,灾情更为严重。县赈务会向外省各地发出的请赈呼吁电文多如雪片,专人专程去请赈也是经常的。此一紧急呼吁请赈的不断响起,引起了省赈务委员会、特别是孝惠学社领导入唐幕芬、饶聘卿、饶光午,华北慈善联合会领导人朱庆关、胡驭卿,宁波白衣大士寺主持安心头陀以以及北平五台山佛山协会的重视,来到陕西直达乾县查灾,并带来巨额赈款以及棉衣和各种药物。上述慈善团体及其他各地慈善团体和个人,先后来县救济约在二十多次。赈款数额最大的还算孝惠学社,有一次就四万银元。北平五台山佛教协会,有一次赈款就在三万银元以上。其他慈善团的赈款,每次不是一万就是三至五千银元。当时陕西省的官方虽有几次给乾县拨给赈款和赈粮,但每次的数量有限,款仅是一两千银元,粮仅是几千斤谷子和高梁,在救灾的作用上,真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
      各慈善团体和官方,每次来县放赈,他们总是带着外省的人员,多则十余人,少则三四人。放赈人员到县后,首先由县赈务委员会提出灾情资科送请审查,分划灾区严重程度的次第。然后由县赈务会派员会同外来放赈人员,带上赚票和所调查灾区灾民的底册,分区分组亲赴灾区,实地挨村挨户查灾。对于该赈济的灾民,须由外来放照人员点头首肯,将贩票盖章,才能付给灾民赈票。照票每张分有存根和领款粮共为两联,上端写有某放赈组织的牌头并有乾县的乾字,合缝个线编写着第数号码,还得盖上乾县印章。每张赈票必须填写两联相符的灾民姓名、年龄、住址和男女大小人口,有病残者亦得注明。灾民应领赈款和赈粮的数量,一般按大小人口规定数额计算。有些放赈次数,在赈票而上又加暗记代号。如孝惠学社填写赈票时,除写灾民的姓名、年龄、住址、男女大小人口外,还要加盖单字印章。他们的印章字是:极、激、福、愤、子、孙、盛七个字。每次放赈也有变化,例某次在放赈时,如在赈票上盖有一个“极”字,灾民就能领到四个银元。若盖一个“盛”字,灾民就只能领到一个银元。一票苦盖有两字或三个字,那就按字的规定数累计,领赈铰多。在每次查灾发放赈票的工作完竣后,由县赈务会在全县城乡出示布告,通知灾民分区领赈的地点及日期。届时所有灾民应带上赈票,前往指定地点领取粮款。在放赈的场所中,设打验票、标写应领数额、唱票内容、付款粮收票等四个席位。同时,原外来处灾放票和服务委员会的人员放到赈灾场外,还得邀请县府和县赈务委员会全体委员,及有关机关派出代表到场监视放赈。并由公安机关维持现场秩序。在开始放赈中,对老弱病残及远道灾民优先领赈。灾民领赈时,原则上不许一人代领数张赈票。有些代领者经面审无讹,但还的讨保始准代领。对丢失、被盗、瞒哄、老弱哑残难行而领赈失实的灾民,均由原放赈的人员和赈务委员会人员会同查处。在放赈的年代里,每个外来的慈善家和上级官吏来县放赈时,都带有自制的赈票。在每次放赈后,将收回的灾民领赈梢联赈票与存根核对无讹后,才将全部赈票整装随员带走。乾县赈务委员会仅存领赈灾民的一套册表及有关文件。
      另外,在年馑的后两年中,经县赈务委员会领导人在省呼吁,由省赈务委员会在县城西大街设立“农业工具收当贷款处”。此一收当贷款,是为了避免灾民农耕具的失散。同时还给灾民付出贷款救济,而所贷出的款息是极微的。当时的工作人员有陈元勋。宁波白衣大士寺主持安心头陀,在县城内监楼巷西头出资购买地基建房,设立了孙、傅二公祠一所,祠内设一基金会。该基金会给乾县灾民贷款购买耕牛三百多头。每头牛的贷款规定为三十元,虽在贷款契上写有利息,但是很微薄。耕牛贷款的还期定为三年。二公祠又给全县灾民施舍了不少件数的棉衣。孙、傅二公祠的领导人,曾由安心头陀指定县赈务会领导人赵时安先生兼任。至于其中具体日常事务工作,有上宫斌、赵瑞亭、陈六六等人经办。
      在整个五年灾荒中,每逢放赈之日,县城和放赈各处,人群云集,形同古会。当然人群几乎全系灾民。会场买卖吃食的也很多。尤其是粗劣食品如糜子、高梁馍和其他代食品,一次即被争买净尽。灾民的饥饿惨景可想而知也。
      十八年年馑已过去五十余年了。乾县赈务委员会的昔时工作人员,几乎全都辞世。回忆这些材料,是义不容辞的责任。这份材料所录事实和情况,全系笔者在赈务会工作五年中目睹身历。原本叙出,力求忠于史实,为今后留一份真实的史料。但由于笔者年老多病,神昏体弱,书写材料,力不从心。内容难免杂乱、存在漏误。尚祈知者指正。

 

参见《乾县文史资料》第1辑第56—69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乾县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
198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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